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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向我借了10万元??用一辆营运中巴车做抵押(车还在他那里营运)中巴车已经不值钱了??但营运证能值20万请问营运证能抵押吗?如果车辆做了抵押登记他的营运证还能过户给别人吗?谢谢

债权债务 2018-12-19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正常有抵押且在车管所备案的车辆,是无法过户的。
    2,除非银行同意,可以过户到你名下,但抵押权不会解除。也就是说即便是过户到你身上,车贷在逾期的情况下,银行仍对该车有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该车辆进行处置还款。

    3、车辆过户到你身上后,如发生交通事故你将作为车辆所有人来承担责任。
  • 车辆登记的程序并不复杂,只要按照以下做法,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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