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因为异地上大学的时候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入了学校的集体户口,并办理了集体户口的2代身份证,后来在大三的时候中途退学了,也没有去学校办理户口,然后就回老家了,然后户口说是被注销了,一直联系学校当地派出所也无结果,到底我该怎么重新办理户口?本人因为异地上大学的时候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入了学校的集体户口,到底我该怎么重新办理户口?

综合法律 2019-01-30 1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销”,即去掉,撤消,消除、销毁。“注销户口”,是指将原登记在册的户口消除、撤消。
    按照户政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户口一经登记,不会轻易注销。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户口才会被公安户籍部门注销:
    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二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三是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是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五是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六是公民死亡的。
  • 应该根据当事人的户口被注销的原因而区别如下:  
    1、如果当事人是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户口的,应该凭本人原始的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即可;  
    2、如果是其他原因被注销户口的(如迁移证过期未落户等),应带上当事人过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重新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等;  
    3、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户籍,其对应的身份证,是不能恢复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因此,当事人只能凭本人在本地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