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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有提前三天提出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因为刚刚来这个公司,然后说的有两天的培训,三天的试岗期,这五天是没有工资的,只有试岗期有20块钱的餐补。然后应聘的时候是说每天7:40上班,中午12:00-14:00是中午休息时间,然后下午是6:00下班,会有加班时间,加到7:00,但是我来了之后,发现中午就算是休息也只准在办公室,吃饭也只能在办公室,还要随时注意公司系统,给人感觉就是中午都在上班,然后几乎每天都有加班到7:00,很少有正常时间6:00下班的时候,有时候还开晚会,开到很晚,而且加班是无偿加班。因此我想辞职,但是因为试用期合同上有一个试用期间离职,需要提前三天提交申请,若违反需要交纳200元违约金,而且200块是从工资里面扣的。但是我现在实在是熬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200块钱的违约金需要交纳么?

合同纠纷 2018-12-20 23: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回到现实,若你是员工,又属于试用期内,你可以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若用人单位有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未履行期限/服务期*培训费用。除此之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感到身份不适,可以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用人单位协商辞职。  如果用人单位不准,劳动者可以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然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无须用人单位批准,更无须向劳动机关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一、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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