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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受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用人单位对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赔偿后,是否有权追偿侵权第三人?

工伤赔偿 2022-03-30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追偿的。用人单位追偿职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以是否受到工伤伤害而区别对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 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原则上应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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