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入室盗窃未遂,但有前科,家里情况特殊,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谢谢!

刑事辩护 2018-12-29 2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取保候审;
    3、保证金交由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4、在侦查阶段,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书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5、在审查起诉阶段,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经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界定。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吕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