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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给别人8万元,借据上写着借款人不归还担保人。还款日期为2016年底。我现在想起诉担保人吗?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2-03-31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要看具体情况。担保方式有两种,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
  • 借据所约定的担保人的义务,属于连带保证。你可以选择以借款人或担保人为被告,也可以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为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权益,将借款人和保证人一并做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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