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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工人。六个月前我给老板的儿子付了3000元。当我拿到工资时,我要求老板扣除3000元。我领工资已经两个月了。当我说我没有辞职时,老板没有给我薪水,说我没有给他儿子3000元。我该怎么解决呢

劳动纠纷 2022-03-31 15: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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