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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成都小家联行骗了,租房的时候被他们骗着签了一份贷款合同,当时他们说是方便交房租的一个软件,并没有说这是一个贷款合同,然后我们现在不想租房子了,租房合同上签的9个月,我们只住了3个月,但是当时租房子的时候,他们说可以短租,随便租多久都可以,我们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了,他们现在翻脸不认人,押金租金都不退给我们了,这种情况下,报案有用吗

合同纠纷 2019-01-04 07: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押金有无定金担保性质,即合同上对押金有没有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押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押金,而且要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单说,如果你们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给你。

  • 二、租房押金交多少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
    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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