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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并支付了中介公司一半的佣金,剩余部分在过户后支付,中介公司还要代办按揭,17年通过法院打官司拿到了房子,给的全款,也不存在要中介办理过户,现中介要求支付剩余佣金,可以不给吗

房产纠纷 2018-12-19 06: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还清贷款,或征得银行同意,就可以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车辆办理过户手续,需要车辆的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有车辆行驶证,登记证,车辆合格证,以及保险等手续证件。
    买卖双方当事人需要持有身份证,带着车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过户,当事人如果不是本地的户籍,还需要有在本地居住证。
  •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 通过中介按揭买房,如果按揭办不了,此时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通常来说假如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可以和卖房人协商解除合同,由卖房人返还买房人全部已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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