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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谁供房子,房子就是谁的?离婚协议上已写明归女方(房本名字是男方),离婚后仍由男方供房贷,将来过户费也由男方出。这在法律上讲得通吗?

离婚 2022-04-03 1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归属有以下两种情形:
    1、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屋仍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分割房屋。
    2、若房屋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双方结婚后,房屋贷款是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结婚前男方买房属于男方一人出资的,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个人所有。《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 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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