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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了是到原户籍地开户籍证明还是到现户籍地开户籍证明

离婚 2019-02-10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据此,使用户籍证明可以进行结婚登记
  • 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迁户口需要:
    1、去要落入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明。
      
    2、去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出迁移证(提户口)。
      
    3、回到落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户口迁移需要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落户原因证明(如就业、就学、结婚、调动等)、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手续。
  • 1,持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开本人户籍证明即可;
    2,派出所会办的,这是他的工作责任;
    3,办理很简单,凭本人身份证就可直接办理,三分钟搞定,交手续费4元;
    4,结婚后,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后,再凭派出所手续到所在居委会落户;
    5,准生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6,只要你们够到法定婚年,就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派出所会办理的,以后没有什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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