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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营工厂工作了十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不想这么做。有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4-04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补偿,首先公司应当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其次,员工可以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的发放等,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刚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解除的,员工是有经济补偿的,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种经济补偿,与公司是否存续并无关系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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