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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离婚时女儿三岁,协议归男方,现在女儿八岁多,多次提出要随我一起生活,说爸爸教育粗暴。男方已经再婚再育,而我未再婚,变更抚养权把握大吗?

离婚 2018-12-27 1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变更抚养权所需资料:
    一要准备双方原先离婚的法律文书,
    二要准备对方不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或能力,
    三要证明你有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条件或能力,
    四一般不能再要求重新分配原离婚协议已分割的财产,除非对方在隐瞒财产导致没有分配的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重新分配。
  • 法律规定的父母亲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是权利。离婚时,男方要求直接抚养子女的办法:
    一、父方要主动是与母方协商一致,因为协商一致后,母方自愿把子女让给父方直接扶养,对子女的成长是有利的。
    还可避免上法院的口水仗。
    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争取直接抚养子女。因为,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
    所以,在法庭上父方要把自己直接扶养子女的有利条件讲清楚,让法官想信,如果子女由父方扶养会比在母方直接扶养好。
    三、但是,如果是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的。
  •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
    若你认为对方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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