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异地购房委托,我丈夫去异地购房,房子贷款由我丈夫定期偿还,已交定金2万,对方已开出收据,准现房明年6月才能拿到,现未签购房合同。异地的房产销售发给我一份委托书,内容为:受托人可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全部委托事项。请您帮忙看下,内容是否损害我的权益?谢谢您??

???一、全权办理购买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购房所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缴纳有关费用,及申请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手续;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银行抵押/按揭手续及抵押登记手续,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按揭合同、借据及其它文件,及申请办理借款/抵押/按揭合同公证手续;

???三、到银行或其它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及信用报告。

???四、代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五、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合同备案登记、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申请抵押/按揭贷款利率下调的有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七、办理房产交付使用、验收(入伙)使用的相关手续,向相关部门查询、申办及提交购房所需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文件,缴纳有关税费、申请及领取该房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他项权证)和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签署相关文件;

??八、在银行开立账户、制定按揭贷款收款账户,并将该笔按揭贷款放在该账户上;

??九、管理房产,支付与该房产相关的一切税费;

??十、到当地国土、房产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查档、过户的有关手续,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名,代办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数字电视等开户手续及处理物业管理等相关事项;

??十一、办理蛇你去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

??十二、办理与购买上述房产相关的其它事宜。

????十三、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查询并开具无房证明等事宜。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代理人在其权限、期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房产纠纷 2018-12-21 15: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你这里的致第三人损害实质上也就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
      请理解: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权利义务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人承认的则由委托人承担,否则收委托人自己承担该法律后果)。
    所以,受委托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总不可能自愿承担这个不利后果吧,那么这个损失自然就是由受委托人自己承担了,即是受委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无偿委托合同中,过失必须为重大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受委托人承担责任。
    相反,不可抗力或者受委托人不存在过失或者过失轻微时,则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 办买房委托书要哪些证件
    个人办理买房委托是要进行委托书公证的,那么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四、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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