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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将近两年半。最近,公司说我不能胜任我的工作。如果我被要求离开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我被要求离开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赔偿吗?你好,我想询问一下我在公司近两年半的工作情况。最近,公司说我不能胜任我的工作,要求我离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4-05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 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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