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别人向我借了3万块钱三年了也没还,今年打了一张欠条,还剩一个月到期了,要是还不还钱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2-19 04: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有欠条可以起诉追讨。一般欠条需要有辅助的凭证予以增强证据效力。这样的案件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诉讼时效为2年,二是拖欠的货款相对应的凭证,如果欠条是对货款的后期确认,那么欠条就可以独立作为证据提交。
  • 你好,欠条如果没有注明归还期限,则是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随时都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但如果有归还期限,则诉讼时效从归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这张欠条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且没有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建议你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
    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铜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