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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天晚上下班正常行驶回家,另外一个人逆行和我相撞,我的电瓶车撞倒了,人直接从车头载过去了,左胳膊着地摔了,当时就起不来了,我报警了,交警过来拍了照片,把电瓶车都推走了说他的全责,当天晚上去医院拍了CT骨头没事,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开了三天病假,说三天后去复查,今天到了说去复查甲方现在不管了,说既然报警了就按程序走,我和我老公去医院复查医生说还不能上班,又给我开了一周,我想问甲方怎么赔偿我,开了三天病假,我和我老公去医院复查医生说还不能上班,又给我开了一周,我想问甲方怎么赔偿我

劳动纠纷 2019-01-24 18: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按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的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因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大,而且周末、假期车辆均不限行,郊游时车流量大、景区道路拥堵是常有的事。
    在拥堵路况下,抢道超车、逆行、违章调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确保行驶安全,在自驾车郊游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尤其在拥堵路段应当做到不抢道、不逆行,按顺序排队依次通行。
    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险定损,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事故。

  • 1、人身赔偿,你看病的费用,把发票留好,如果是对方出钱,票就给他。如果自己先付的钱,把票留好问车主报销
    2.不能上班的误工费,要医院开休息证明,休息几天就赔几天钱给你,如果要赔的多,准备好前3个月的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条,按人均收入算,到交警那处理的时候,交警会调解的
    3,交通费。包括复诊时的交通费都由他赔偿,当然要票的
    4。物品赔偿,衣服、鞋子、电瓶车都可以问对方赔钱。至于赔多少,到交警那处理的时候,交警会调解的
    至于赔新的电车给你,除非电车撞的很烂,修理费都能买新车了,才能赔新的给你,不然只能赔到修理费
    实在不懂打交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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