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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巨鹿县人,于1999年从当地农村信用社借款1万元,月息9厘,因生意经营不好从2000年3月至今没有尝还本息,今年信用社扣了我的10元钱的粮补款,做为这笔贷款的结息款,于是信用社起诉我,17年11月9日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请问我改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12-24 08: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银行贷款对个人信用记录的8大要求:
      
    1、单笔贷款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2、信用卡不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3、准信用卡不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4、贷款当前不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5、不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6、信用卡当前不存在逾期;
      
    7、不存在近两年内贷款有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8、单笔贷款不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 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明确: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 1.只要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劳务纠纷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④考勤记录;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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