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租的房子是二手房东,因他拖欠原房东房租现主房东来赶我们租户出门说要收房子。二手房东和房主签约了两年,而我跟二手房东签了一年且房租已经交完。现在主房东赶我出门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我租的房子是二手房东,二手房东和房主签约了两年,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

房产纠纷 2019-02-17 08: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租赁方不缴纳房租的,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
  • 如果租客到了该支付房租的时候不按规定缴纳,房东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可以参考的法律条文是:
    1.根据合同法第212条的规定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承租使用租赁物,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其法定义务。因此,租客向房东支付租金都是法定义务来的,不能有任何借口拒绝。
    2.合同法第227条规定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租客对抗房东的正当理由,如交付的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房屋损坏而租客拒绝维修的义务等情形。租客不按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租金,此类情况适用的是严格责任,违反合同约定即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考虑租客有无主观过错。租客如果以案外人拖欠自己债务导致不能向房东支付租金,自己无过错等理由进行抗辩的,不会被采纳。租客不仅应支付拖欠的租金,而且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迟延支付租金或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