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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的二手房面对面的签约时间没有结束。应视为买方违约

房产纠纷 2022-04-08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么判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卖方违约的情况,签定合同后卖方违约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会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判定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卖方是否同意,卖方如果拒绝,则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来执行违约赔偿
  • 在二手房买卖中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买方出现违约行为的,卖方可以先与买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就应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卖方可以选择不同的解决办法。
    第一个就是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要求买方及时支付房款。如果对方不愿意,卖方可以拒绝返还买方为了购买二手房而预先支付的定金。第二个就是可以要求与买方解除合同,如果卖方因为买方不履行的行为,发生了一些金钱上的损失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赔偿这些损失。
    但是一切的前提都是,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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