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前任生一个男孩,归前任,现任老公是初婚,那么我们生育的孩子是一胎还是二胎,如果将来再生育一个,是属于超生吗现任老公是初婚,那么我们生育的孩子是一胎还是二胎,如果将来再生育一个,是属于超生吗

离婚 2019-02-13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为新计划生育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缴纳相应的罚款。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这是因为虽说目前已实施两孩政策,但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如果是违反了当时的生育政策,还得接受处理,不会因为目前实施两孩政策了,当时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就变成了合法。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
    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 是否需要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就取决于夫妻对生育观的认知和对生育子女的意愿。
    对于一个家庭,生育子女自然是件大事,作为一对理性的夫妻,在怀二胎前应该综合家庭情况认真考虑,面对现状,包括家庭经济、年龄条件、夫妻感情、工作状况,夫妻身体、养育环境等。
    只有考虑清楚上述情况,再作出生与不生孩子的抉择,这才是“正道”。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  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  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  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  孩的。  第二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  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  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  孩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黑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