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前几日,早晨把一台小型粉碎机放置与屋外,城管说占道叫其搬入屋内,我老婆因正在销售物品,就回答:‘好,等会儿就搬’。城管却自行搬动,在搬动过程中损坏了机器部件,我老婆就要其道歉或赔偿,城管却说我老婆讹诈他(并未谈金额),我此时准备站出来与其理论,却没想刚出门就被城管一拳打翻在地,他紧接着把我按到,此时又来了八九个同样穿城管制服的人加入到殴打我过程中,期间我一直趴在地上,双手护头。大约3-5分钟后城管才打完里去,在事发过程中,我方除了我与我媳妇并未有人参与,城管却有八九人围殴我,我老婆报了警,警察来时城管已经走了,随后我被带到局里做了笔录,一切事故发生都有监控作证(警察并没给我看),做完笔录我自行去医院做了检查,然而医院照完CT并未骨折或伤情报告,但我头部,右胸,左小腿都疼痛,这是第4天了,还是隐隐作痛。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事?我可以告城管什么罪状?求律师帮助我!城管说占道叫其搬入屋内,还是隐隐作痛。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事?
综合法律
2019-05-24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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