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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买家钻漏洞故意套卖家话,收到货后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因第一次接触这种事没有注意看原因,就给买家同意了,后来买家又故意申请小二介入附上截图原单两个字,说我的是假货,因为当时他问原单我的理解是正品,所以回答了是的。但是我的产品是有授权的,也是有品牌申请和营业执照的,根本不是假货。还没等申诉,小二就给退款退了回去,有理也说不清,现在我货也没收到,想跟买家沟通让他退货,联系买家故意不接电话或者直接是在通话中,电话和地址是两个不同的城市。买家明显就是行骗,还是说是卖家的问题,这种有没有触犯什么法律,这种情况货没收到应该怎么解决,就让这样的买家钱和货都收了吗?

消费者维权 2018-12-25 08: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以及《新消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您可向销售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权利
  • 消费者买到假货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卖假货的卖方进行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对于实体商店的消费,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化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才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最高法就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发布司法解释——“知假买假” 索赔合法 。 《规定》明确了“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商家应当对赠品质量安全承担责任,民事责任优先原则,“霸王条款”一律无效,消费者协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予以支持,中国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人和推销者的法律责任,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承担连带责任等9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国家采取措施,立法支持知假买假索赔,知假买假索赔依据的法律不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而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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