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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梅州的一家工厂工作了将近一个月。现在我不得不辞职,因为家里有孩子。进入工厂时,管理人员说他必须工作三个月才能辞职,否则将被视为自动离职,不予支付报酬。这符合劳动法吗?我能得到我应得的那份薪水吗?

劳动纠纷 2022-04-12 14: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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