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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口头协议将经营有限公司百之三十转让给朋友,现在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无法经营,朋友要求用原价收购。我可以不负责吗

合同纠纷 2019-01-08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并购 1 企业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 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对企业进行并购形成一致意见,做出决议。并授权有关部门寻找并购对。2)确定并购对象。企业并购成功的第一步是选择正确的并购对象,这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一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选择,一种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其信息来源于全国各地,信息面广,信息资料规范,选择余地大。另一种是并购双方直接洽谈,达成并购意向,制定并购方案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3)尽职调查并提出并购的具体方案。并购企业应对目标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如目标企业的企业法人证明、资产和债务明细清单、职工构成等进行详细调查,逐一审核,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 签署著作权协议意味着,著作权所有者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享有。著作权转让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有偿出让等。著作权的有偿转让是著作权交易的基本内容。
    著作权转让可以是著作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著作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著作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的转让。
    至于是否需要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关键看作者具体的用途以及对著作财产权的具体行使。
  •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证券法》虽然未对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所收购的股份类型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现时上市公司收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的股份一般是可流通的普通股,而协议收购的股份一般是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3)由于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为善意收购;要约收购的对象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自然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经营者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多为敌意收购所采用。  
    (4)要约收购主要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与股东分离的情况下;协议收购则多发生在目标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情况下,收购人可通过协议方式实现控制权的转让。  
    (5)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就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做出股份出售承诺的股东则与收购人产生合同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是建立在双方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基础上的,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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