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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用2万4的价格抵押给了抵押公司,现在逾期一个月了,他要我5万才能赎回,当时签了合同的,这种一旦逾期高利息的合同合法吗?现在逾期一个月了,当时签了合同的,这种一旦逾期高利息的合同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19-02-20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范围内的合法车辆;  
    (2)车主年龄在18—65岁;  
    (3)有固定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  
    (5)购置价在5万元以上(国产车、进口车均可);  
    (6)车辆全款购买且未抵押。
  • 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建议选择正规渠道贷款。
    基准利率年利率
    5.6%,正常贷款年化都是15%,日利率 15%/365=
    0.04%左右。贷款简单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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