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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轨,男方没确实证据。双方同意离婚。女方答应净身出户,她们婚前共同债务,女方要不要共同承担。

离婚 2018-12-29 09: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有婚外情,女方在债权债务分配上是处于有利地位,但是正如你所说,证据的收集比较难,另外这种有利地位表现得也不明显。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父母一般抚养孩子到十八岁的。
    至于债务,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A、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D、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
  • 您好,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希望对您有帮助
  • 对于婚前债务是有一个讲法,就是这个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那么这个债务配偶要还的;反之,属于一方的婚前债务,配偶在婚后不用还。同居期间不受婚姻法保护的,所以这个债配偶是不需要还的,但是可以和配偶协议,否则你就是打官司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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