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一个培训机构,他们给我办了一个叫惠分期的贷款公司的贷款。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的钱,没有收到任何的票据。惠分期这个公司在征信上没有查到。贷款利息高于规定的利率但是差一点突破国家规定的高利贷标准利率,算是高利贷吗?这个钱还必须还吗?如果在法庭起诉,我有胜诉机会吗(对方什么凭证都不能给出,只有一个电子合同)。如果不还这个钱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在一个培训机构,贷款利息高于规定的利率但是差一点突破国家规定的高利贷标准利率,如果不还这个钱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债权债务 2019-02-14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P2P的利息普遍高于其他理财方式,年化收益率一般在6%-20%。P2P市场鱼龙混杂,建议您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
    选平台要看公司的实力和背景。
    然后查一下运营了多久,成交额有多少
    研究下平台的投资项目是否透明。
    再查一下有没有第三方资金托管(有些第三方支付,也可能只提供支付渠道,并没有资金托管)利率太高的平台千万不要碰,即使碰也不能下血本。利率高于15%建议慎重考虑,万一跑路就亏大了。
    就P2P而言,品牌和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 我国贷款利率水平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目前央行的基准利率:商业贷款:1年以内(含一年)
    5.3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
    5.75%;五年以上
    5.90%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
    3.50%;五年以上
    4.00%但不同的地区的信贷政策以及不同银行间的规章要求不一样,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做些调整,建议可以咨询当地商业银行。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