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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放在道边停车位被撞,同时被撞的还有另外1个车,交警判定对方全责,肇事车有全险,交警队调解达成协议,我的车由对方保险修好,额外又赔偿丨万五千元折损等,车送修4S店对方保险公司定损75oo元后S店进行修车,现在车修好了4S店通知取车并说事故方涉嫌酒驾,保险公司拒赔,让我通知车主方送钱取车:,肇事车不是车主开的车,据4S店说车主在保险公司承认酒驾,说车在维修期间保险公司就撤赔了,但我没收到任何一方告之保险公司拒赔的事!因接到4S店电话告之车修好可以取车电话,我便联系承认撞我车的人去支付修理费对方撒谎没去,我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律师

交通事故 2019-01-07 14: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因此交强险最高赔偿额只有2000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正常的、必须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侵权行为人应该承担。如果根据伤者的伤势确实需要治疗六个月的,那么对于多出的两个月的治疗费,肇事司机应该承担。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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