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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纠纷?对方一伙人先来我店铺砸东西?也是对方先动手打人??我还手把对方打成轻伤???现在我愿意积极赔偿???可是对方还是不谅解??我可以判缓刑吗????????我是第一次犯罪的

刑事辩护 2018-12-23 07: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论谁先动手,打架致人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或者故意伤害造成他人人身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只对杀人、强奸、抢劫等几类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的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主要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龄了。
  • 打人致人伤害的,行为人应给予赔偿民事损失。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误工,营养和护理等相关费用。如果行为人也要伤害,对方也应赔偿行为人,相互赔偿的原则。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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