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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律师,您好,我有个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咨询您一下。今天晚上我婆婆骑车走在路上被一辆汽车给撞伤了,车主当时打120来,120把老人拉到医院,他在现场等着交警和保险公司来。交警认定他的全责,把司机的车和老人的电动车都给拉走了。然后,司机就打的走了,说他有保险,走保险程序。也不去医院看望老人,更不用说垫付医药费了。然后,交警和保险公司和我对象到了医院,老人电动车子被撞坏,身上多处外擦伤,胸口被车把顶得疼,我们问交警检查费用怎么办,交警让我们自己先垫付,做了ct检查以后,说回家观察3天,随时复诊。目前,检查费用2000多,药费几百,全是我们垫付的。请问,像这种车主不出面也不垫付医药费的话,我们将来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还是怎么找他索赔呢?可以支持哪些赔付?谢谢!老人电动车子被撞坏,还是怎么找他索赔呢?可以支持哪些赔付?

交通事故 2019-02-18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垫付车祸医疗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二)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 肇事司机不是车主,一般由对方车主所投保交强险和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无责方可直接向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即无责方可先找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请求垫付,再由承保公司向有责方索赔。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车险理赔流程: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 你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以上是我们国家设置的抢救制度,其中规定了:a.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的保险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如果保险人不履行垫付抢救费用义务,会受到处罚。
    b.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救助基金是政府设立的基金,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抢救费用垫付的问题,其中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中伤者的抢救费用垫付问题。
    详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令第56号)》
  • 如果公司给你们入工伤险了,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入保险,则有公司承担医疗费。同样,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入保险,则又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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