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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的冰箱厂,签合同时说每月休息4天,可实际不忙时多天休息,忙时连续上班10一20天,并且每天工作长达12一13小时。不管工人能坚持否,反正不得请假,旷工1天扣3工资等等恶行。堪比日本鬼有过之而不及,这样不违反劳动法吗?在这省会城市就没人管吗签合同时说每月休息4天,旷工1天扣3工资等等恶行。这样不违反劳动法吗?在这省会城市就没人管吗

劳动纠纷 2019-05-29 08: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旷工当天是不予发放工资,但是用人单位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之类的规定是无效和违法的。

    虽然用人单位无权扣除旷工日之外的工资,但是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该劳动者承担。
  • 一般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请事假都是扣当天工资。日工资=月工资/
    21.75。
      请病假且有相关证明,一般是发放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年假、婚假等合法带薪假期一般都不会扣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工资一般先走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低于工资部分由公司补齐。
    其它假期具体薪资计算方法均优先参考当地法律法规,其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 连续的旷工或者一个月内多次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将可以直接开除劳动者,除了工资外没有其他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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