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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于2016年8月离婚,直到2018年1月才再婚。买房子是假离婚。现在它已经变成了真正的离婚。离婚协议说,结婚后,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属于11岁的男子。这个女人不需要支付赡养费。她随时去看望孩子们,最小的女儿属于这个女人。该男子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随时探望孩子,。财产分配:离婚后,男方每年给女方58万元,男方每年给女方3000元。所有的索赔和债务都属于这个人。之后,他写了一张借条。男子向女子借了58万元。月利率是1:2。现在他不再跟那个男人要钱了。这房子是他自己的。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04-20 06: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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