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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快递,收件之后,发现货物损坏,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快递公司领导说现在责任划分明确不了,他们也没有办法,我该怎么办发现货物损坏,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快递公司领导说现在责任划分明确不了,他们也没有办法,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9-02-27 22: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42条、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43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144条、出卖人出卖由承运人运输在途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自合同成立之时,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5条、当事人对于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承运人时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6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交付地点或者按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至于约定的交付地点,买受人违约没有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综上所述,网上购物,在商品尚未交付之前已经损坏,该损坏应当由谁承担。理论上说,在标的物(商品)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风险都由出卖人承担,但是需要排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如果你描述的情形不符合
    143、
    144、
    145、146条之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对于商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并未另有约定,那么显然在商品交付之前,出现的损坏情形应当由出卖人或者承运人承担责任与买受人毫无任何关系。此种情形,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解除买卖合同。
  • 一般来说,快递公司会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一种是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另一种是保险,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
    建议您以后接收快件的时候要在认真检视后再签收,发现损坏可以拒收,并注明拒收原因。一旦在收件人栏签了字,无论再出现任何问题快递方概不负责!附:接收快递应该按以下步骤:
    1.查看包裹(快递)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
    2.在快递回执单上签字(验货之前不要将回执单交给快递员);
    3.开包裹(快递)验货;要在快递公司人面前把货物纸箱打开查看货物有无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要
    4.让快递公司人员出示证明,为日后维权做赔偿依据;
    5.确认无误后返还快递回执单给快递员,收货完成。

  • 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已签收,则快递公司无任何责任。
    2、如果你还未签收,快递公司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赔偿不会很多。因为在你寄快递或他人寄快递时你已经和快递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有关赔偿责任的事项可以在你签字的那张纸上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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