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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在公司被客人故意殴打,致鼻骨骨折,第二天去报警让警察处理,过几天对方打电话过来说要和解,然后我们也谈好了就去派出所和解,但是去了之后警察一直没有说和解的事情,也没有问我什么一直在问那个人,最后警察有事让我们都走了,然后第二天警察直接带着我在医院拍的片子去法院哪里鉴定,我本人没有过去鉴定,最后鉴定成轻伤,警察直接把人带到市公安局拘留,说要拘留五天,然后那个人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如果被拘留的话出来之后一分钱都不会赔偿,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本来说好的是和解,当时自己给警察打电话说和解了,然后警察让我和打我的人一起过去,过去之后警察一直没有说和解的事情

离婚 2018-12-18 12: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需要多久的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通常情况下法院没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有权做出。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主犯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积极赔偿,可以争取判缓刑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1、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达到轻伤的,则侵权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也可以选择报警,并提供被殴打的证据和医院的鉴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起公诉,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医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如果伤情不够成轻伤的,则对方的行为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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