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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中介签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签字,这个合同是有效合同吗?目前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签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签字,这个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房产纠纷 2019-01-13 0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核实交易信息
    房屋买卖双方在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对交易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对交易信息进行核实。此外,房屋买卖双方还应当对交易金额、交房时间、过户期限等重要合同条款进行共同确认。
    2、不轻信虚假宣传、虚假承诺
    3、慎签合同、不留空白
    4、对格式合同、格式条款,主动要求解释说明
    5、拒签“霸王合同”、“霸王条款”
    房产中介公司通常会通过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加重买卖双方责任、减轻自身责任,这些合同、条款即为“霸王合同”、“霸王条款”,比如仅仅约定买卖双方违约责任而未约定中介方违约责任的条款等。
    6.留存原件,保存收据、发票
    7.坚决抵制违规收费行为
  • 交易流程
    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
    二、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三、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签合同是重点,很多纠纷的产生就是因为合同没有完善,让对方有机可乘。
    四、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定金首期款入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卖方,
    五、赎楼卖方办理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公证委托书,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人办理赎楼担保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六、房屋过户买卖双方去国土局签订,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
    七、支付税费凭回执领取税单后,买方支付相关税费,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并同按揭银行在国土局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
    八、结清房款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
    九、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
  • 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口头方式能解除吗 情况如下:
    1. 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了首付一部份,其他以贷款方式支付。付了卖方首付款,交了相关税费,房产证在登记转移中;
    2. 由于客观原因,房屋不能贷款,只能改为现金支付,中介找卖方商量,卖方也认可此支付方式;
    4. 买方认为中介服务有瑕缁,现金支付要减少总房价款,并说如果不少就不买了;
    5.中介方传达不买的意思,卖方也不卖了,三方约定去协商解除如何退钱之事,但没有达成一致,也没有写出书面解除的材料;6 其后,买方与卖方通话中因争吵遭到卖方辱骂,买方遂通过中介多次做工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7、卖方坚决不卖房,认为经过协商了,之前的合同已经终止。
  •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支付报酬的主要条件在于促成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只要要约与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协商一致即可,其纯属一种事实状态,不涉及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因此,实践当中,不少房地产中介为了促成买卖合同成立,往往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卖房人是否有业主的身份或授权、房产的具体情况均未核实的情况下,即催促当事人订立合同,这就埋下了纠纷隐患。
    合同成立后,能否实际履行则涉及合同当事人的信用和履约能力。在房地产买卖中,房产的位置、房产周边的配套、房产是否存在瑕疵涉及房产的价值,而房产权属上是否存在权利负担、房产业主身份的真实性及信用情况、业主代理人授权的合法性,则涉及买卖合同能否生效并顺利履行的问题,这些问题均是买方关注的焦点。
    买方身份的合法性、是否有履约能力及买方的信用,则主要是卖方关注的问题。是否支付中介费用和支付多少要依据你跟中介之间的房屋居间买卖合同约定的情形来执行。作为居间人应当就买卖双方所关注的问题向委托一方如实报告。
    若未如实报告,合同订立后未生效或未能实际履行,当事人往往归咎于中介,拒付中介费。而居间人是否就其所知(知道及应当知道的情况)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对于合同是否生效,能否实际履行起到至关重要的因素。
    而交易房产上是否存在权利负担和权利瑕疵是影响当事人是否决定购买该房产的主要因素。现有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纠纷中,中介一般都是接受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并在房产买卖协议中订立三方中介条款。
    这种情况下,中介方不仅要向买方如实报告卖方的情况及交易标的的情况,亦要向卖方如实报告买方的情况。本案中,中介方有义务了解讼争交易房产的权利状态,并向委托人如实告知。
    中介方在未了解房产被查封的情况下,即催促买卖双方订立合同,违反了向委托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依法不得向买方主张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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