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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2000年1月的借条4.3万元,约定按月结息,每月利息625元。2000年12月归还。借款人父与子在借条上签了字。但没有注明各自借款多少金额。其父一直承诺归还此笔借款,没有钱还利息,又重新写借条结清利息。直到2004年12月止结清了以前的利息。

??其家属从2005年2月起,用低保工资归还其家庭借款。债权人因债务人有归还借款的意思表示,因此没有更改借条,帐务摆着,等债务人有钱在计算利息。以后其家属向债权人借款购买养老保险,承诺退休后将退休工资作抵押,用于归还借款,还完后,继续用退休工资归还家庭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其家属退休后的工资一直由债权人领取到2016年11月,因目前退休工资发到社保卡上,债务人得到工资后,拒绝还款。提出理由,儿子死了,原来4.3万元的本金可以归还,利息不还,他自己只借了5000元,其余是儿子借的。并要求把4.3万元的借条结息情况重新进行扣除,儿子的不计息。?????此情况的法律时效问题请律师指教:?????1、原来4.3万元的借条日期是2000年12月归还,法律时效是从2000年12月起计算2年,还是从2016年12月起计算2年。

?2.?债务人说他儿子死了,什么时间死的,我不知,假如死于4年前,是否过了法律时效,其母亲承诺归还家庭借款,应该继续归还。

3、其父把大部分债务推在儿子身上,是否过了法律时效。债权人因债务人有归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还是从2016年12月起计算2年。是否过了法律时效,是否过了法律时效。

债权债务 2019-05-15 1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若是债权人主张约定11年年底还清债务的,应当出具相关证据。且债权人这样主张的,若无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则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合同不还款的时效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诉讼时效经过对方可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主张权利,这样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计算,建议你及时主张权利。
    一次要在两年内积极主张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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