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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在工伤修养期间向单位要生活费吗?

工伤赔偿 2022-04-22 14: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享有正常工资待遇,但用人单位不会额外支付生活费。如果是高伤残等级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每月给补助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住院期间向公司要生活费和护理费等相关费用是可以的。如果公司与你之间有争议的,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支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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