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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时,与总公司的债权债务签订协议。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负责吗?

债权债务 2022-04-24 1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的债务是可以由总公司承担的。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 总公司的欠款由总公司承担,不影响分公司。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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