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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房东的女儿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住了3个月。我有事回老家了,我朋友和我婆婆在房子里住。房东却说我转租转让,要扣我的押金,并且不让我婆婆和朋友在这住了。我该怎么办?押金还能要回来吗?还有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19-01-07 12: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子要转租,必须征得房东同意,否则,转租无效,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但是,错不在你,你可以找租给你房子的人,要回你的押金。 如果该人拒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民事权利。
    1,跟房东协商:同意转租就可以要回押金。2,房东不同意转租:只能跟房东磨,说自己的苦处。在答应帮他租高一点,找的租客人品好一点,应该是会同意的,否则你就不要押金了吧。
  • 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应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小产权、乡产权只是当地政府用宅基地盖起的房子,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且不能办理房屋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使作为完全的自住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不是合法产权人,法律无法为其进行合法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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