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马上就要结婚了。是那个女人。这个人有一栋房子,他的名字是他自己的。如果你在婚前加上一个名字,这是共同财产吗?我父母给我的房子还没有送到。必须在婚后分娩吗?这样,它将来将属于共同财产。有没有办法避免不给他的房子加上名字?我没送的东西不属于他。

离婚 2022-04-25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婚前房子的产权情况是谁
  • 婚前房屋加名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阳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