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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个法人??两个股东??法人没有股份也没有参与公司的任何投资跟管理??两个股东

公司企业 2019-01-12 1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家司法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当事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有行贿、串标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 《形法》)的行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滥用职权、渎职侵权等职 务犯罪行为,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股东就是出钱的人,管理者是执行的人。股东可以是管理者,但是管理者却不一定会是股东。
    2、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管理者只是由股东或企业法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可以和股东共同解决商议公司大小事务,但没有最终决策权。
  •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
    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
    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规定配合适用,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了一条退出公司的门路。
  • 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体现,如劳动合同书、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书面文件等。公司股东既是公司的投资人,也可能成为公司的劳动者,如果股东会对股东作为公司劳动者的工资及劳动权益有书面约定,可以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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