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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海市金山区的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吗我想起诉离婚,请问律师费大概多少,没有财产分割。

离婚 2019-01-07 0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生活的。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打离婚官司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在起诉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在审理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打离婚官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诉讼离婚的程序可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起诉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   
    (一)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须明确,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二)诉讼时效问题。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原告不可以再起诉离婚。除此以外,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起诉离婚。   
    (三)法院管辖问题。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四)提交的材料问题。诉讼离婚,原告需提供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据等材料。   
    二、审理阶段需注意的问题有:   
    (一)亲自到庭应诉。离婚案件,除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须当事人亲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若不出庭,会缺席审理。   
    (二)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确无和好可能,被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三)调解程序。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   
    三、离婚律师提醒:判决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一)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二)一审判决离婚后15日内,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再结婚。需等15日后,上诉期已过,一审判决生效后,才可以再结婚。 离婚案件撤诉,诉讼费多少? 法院判不准离婚,原告还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
  • 分割,财产由于交通事故去世,肇事者所赔付的51万元,由配偶、父母、儿女均分,配偶、父母、儿女为第一继承人。因为这个是意外赔付财产。
    如果夫妻有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配偶首先分一半,剩余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
    配偶、父母、儿女为第一继承人,这些人继承。
    如果是男女朋友关系,恋爱关系!没有正式结婚,也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女方不享有财产分配和继承权利!
  •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财产的性质,以下述三种方式分割:
    ①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对共有财产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例如金钱、粮食、布匹等。
    ②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愿接受共有物时,可以将共有物出卖,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③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
    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例如一辆汽车、一头耕牛等,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的,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该共有物。对于共有物的价值超出其应得份额的部分,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应对其他共有人作金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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