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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港的,在南宁工作,去年一月份刚结婚,老公是南宁江南区的,我想问去哪里办理户口准迁证?夫妻投靠迁户口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吗?大概要多长时间才能迁成功?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或证明?

离婚 2018-12-21 0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办理准迁证方法如下:
    1、办理市内户口迁出,需要的证件: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的证件: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3、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的证件: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证件: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 户口迁移的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适用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 一、准迁证办理,去落户地公安分局,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持本人身份证到国土局打《无房产查询证明》
    2、身份证、全家户口本。已婚的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当时开具两份的,其中一份交到人力资源,另一份公安局需要)。若有再婚或离异的需相关证件。
    3、调动通知一份、入户信息卡。
    4、落户地房产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还有同意落户声明书(亲友本人一般无需去)。此步办完后,分局给您的有:准迁证、一个密封的档案袋(后面要交给落户派出所,自己不能打开档案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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