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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老板开了一家融资公司,以另一家公司的股权质押去做融资。然后那家公司的两千万股权质押做在我名下,我是出质人。客户进来的钱都转到我银行卡然后再转到他们那或者公司里面。如果这家公司赔不出钱给客户了,我是不是要拿出来这些钱?以另一家公司的股权质押去做融资。然后那家公司的两千万股权质押做在我名下,是不是要拿出来这些钱?

公司企业 2019-02-01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建议去找当地的银行,想办法从银行贷款,这样财务费用肯定比其他的渠道低一些。
    到银行贷款一般要抵押物,银行最想要的抵押物第一是保证金及收到的银票等。
  • 质押融资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实物资产、股票及有价券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
      以股票质押融资为例: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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