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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我现在是北京户口,老家已没直系亲属请问可以随我落户北京吗?

房产纠纷 2019-01-08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到原户口所在地: 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夫妻投靠迁出户口,出一份户籍证明.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为三级证明:村级开计生证明-镇级计生办盖章-县级计生办盖章
      男方在本地:
      写-份户口迁移申请,由男方单位出一份婚育证明。然后持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男方所属的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在书面申请上盖章。
      持居委会盖过章的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女方的婚育证明到男方所属的街道办计生办。出具婚育证明,由工作人员检查后,收掉女方的婚育证明,出具迁入地的婚育证明。
      将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迁入地婚育证明,女方的户籍证明带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办,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填表.两个半月后拿到准迁证。
      持准迁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女方村委会出具的户口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户籍办办理迁出证。
      最后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准迁证、迁出证到男方本地派出所户籍办办理入户.
  • 直系亲属是不得结婚的。《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具体来说,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包括:
    (1)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不包括并无血缘关系或异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等。
    (2)伯、叔与侄女、站与侄,舅与外甥女、姨与外甥;
    (3)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这和当事人双方是初婚还是再婚,没有任何关系;  新生儿申报户口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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