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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在跟现在的老婆领情了结婚证和确定老婆已经怀孕5个月后,才知道老婆在跟他交往之前跟别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有快两岁了,请问,现在这孩子该怎么办我一个朋友在跟现在的老婆领情了结婚证和确定老婆已经怀孕5个月后,才知道老婆在跟他交往之前跟别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现在这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08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外生子触犯了重婚罪:根据问题所述,婚外生子已经触犯了重婚罪的范畴。如果在女方有配偶的情况下,又领取了结婚证,双方均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如果未领取结婚证,但同居生子,也构成了事实婚姻,同时也触犯了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因此,对事实重婚,法律也予以制裁。综上所述,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 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合法婚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生育子女属于婚生子女,一方不抚养孩子的,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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