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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男朋友,以前有个女朋友生了两个孩子没有结婚的,后来那个女人认识别的男人就和我现在的男人分开了,刚分开的时候我男朋友想要回两个孩子但对方的父母说一个孩子要求要10万块。小孩也改了跟她性,无奈之下孩子还是跟在女方那里,现在分开有6.7年左右,就在2013由于我男朋友问女方借了一万六千块钱。到现在她要求还钱,欠条上写是今年五月份还给她,但是我们拿不出来,就和她相量八月份还给她。她说到时候拿不出来就告我们。我想问一下要是我们没有按时还给她,她告我们,还要要求赔偿孩子的生活费这样合理吗?要是我男朋友要求要回孩子法律允许吗?

离婚 2015-05-30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概括一下你的三个问题: 1、借款问题是肯定要还的,您不还钱的对方有权到法院起诉 2、根据法律规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如对方主张的话您男朋友也是有义务支付生活费 3、您有权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但门槛较高,要看实际情况 由于不了解你们具体情况无法做出更进一步的判断
  • 请律师代理,如需帮助请致电本律师。
  • 可以让你男友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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