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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男友婚前按揭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以后离婚,女方会分到房子的一半吗?

离婚 2019-01-20 13: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认定过程中,对于双方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通常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该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由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来进行抚养,双方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购买的房子,经过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以成为婚后共同财产。
    约定要书面的,可写清楚实际出资及双方约定的房产共有份额。
    按双方约定转化的,最好再去及时办理房产增加共有人手续。如果因贷款等原因无法办理增加共有人的,双方书面约定也是有效的,不管是否公证。
    另外,该房虽为婚前所购,但并非一方全款所购,而是有贷款。
    在婚后涉及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约定,在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应增值部分要求分割、补偿,这是法定的权利。
  • 如果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应当认定为男方的婚前财产,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应当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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