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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被狗咬了,但是他认定是我家狗咬的,但是我方都没有看到是哪条狗咬的他,现在他说医疗费要2500多,要我家赔偿,这个情况改如何解决

损害赔偿 2018-12-22 13: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保险医疗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以交强险为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
    一,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
    二,上述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这样的医疗费用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这两个项目的赔偿。
    三,如果机动车事故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则上述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一万元降为一千元。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赔偿的范围,可以依据第119条关于“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即使无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和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第三人是谁难以查明或者第三人暂无赔偿能力的,则可以先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 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7月通过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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